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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運作平臺

「自主學習」是108課綱(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的重要內涵,也是新課綱在高中階段一項重要的變革:高中課程每週多2-3小時「彈性學習時間」,必須在高中三年內至少完成18節的「自主學習課程」。這是首次在體制教育中,學生可以自己決定要學習的主題,依照自己想要的進度和方式學習。
自主學習是一種主動的、有目的的學習。是學生在老師的引導下訂定明確目標與任務,選擇適合自我的學習方法、監控自我的學習過程、評價自己學習效果的過程。108課綱實施後,高中生每週皆有2-3節課需要安排彈性自主學習,普通型高中學生於修業年限內,自主學習合計應至少達18節(實驗班另行規範),以培養個人興趣及展現自學能力。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高中學習歷程資料系統顯示,1709個大學校系將參採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及成果。
自主學習計畫書申請
學生進行自主學習,應填具「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內容包括「學習主題、學習目標、學習方法與策略、進度監控、歷程表現發表及所需設備」等並應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簽名。學生自主學習申請計畫審查,由指導教師協助學生撰寫,經初審、複審、複查作業完成後通過;未於規劃週次內完成審查之自主學習計畫書,仍需由指導教師協助學生產出後,得開始執行自主學習。
學生學習歷程與成果
學生應於自主學習各階段結束後,自行完成「自主學習指導紀錄表」及「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並將申請計畫書及成果上傳納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指導教師得就學生自主學習內容、方法、進度監控、目標達成率、成果發表、自行評估等學習歷程之各個面向,給予學習調整建議。
自主學習運作平臺支援雲端線上使用,並提供學生填寫「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提供指導教師進行指導及線上審查,初審後提交審查教師們進行複審。複審完成即可進行每週學習歷程的登錄,指導教師依每週的進度進行建議、評估及指導。直至計畫完成時,學生可以提交成果報告,再由審查小組審核是否通過。待通過後即可完成該學生的自主學習課程。
完整報表數據與學生學習歷程記錄供教師整合、應用,透過科技輔助教學,提升教學效能及學生學習成效,提升教學品質,達到教學相長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