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5年「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產品年度續期-辦理資訊

一、 本部辦理115年度數位學習實施計畫產品徵件,產品符合徵求範圍,並經本部審查通過者得納入「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選購名單」 (以下簡稱選購名單),選購名單僅適用於前開計畫受補助之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參考選購使用。
二、 原列於「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選購名單」產品(已下架者除外),為維持服務銜接,得辦理年度續期,徵件受理期間為115年5月21日(四)至115年7月7日(二)下午5時截止; 申請者應依「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產品年度續期暨公開徵求作業須知」完成相關申請文件填寫及上傳。(產品公開徵求系統網址:https://ask.sdc.org.tw)
三、 申請續列選購名單之產品,應由國內產品原廠或國內、外原廠授權之在臺代理商提出申請;產品若無國內原廠或代理商提出並申請,或未通過審查者,不予續列選購名單。
四、 尚未納入前期名單之產品,本部將另行辦理公開徵求作業,詳細時程及相關規定將另案公告,請廠商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