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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否。選購名單所列產品係為教育部「115年度數位學習實施計畫」補助採購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所需,採購單位應依教學需求自行評估選購。

為確保產品符合教學所需,請購買選購名單內產品。

可於網站搜尋欄輸入產品名稱查詢,或使用「進階」功能,依領域、議題及適用對象篩選產品。

各產品之「產品特色」、「需求規格」、「產品DM或型錄」、「功能介紹」、「功能試用」、「參考售價」、「聯繫窗口」及「購買管道」等資訊皆已公告於本網站,亦可逕向名單所列產品聯繫窗口詢問。

會。若使用資本門經費,僅限採購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產品。依「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
1. 資本門:購置耐用年限2年以上且金額1萬元以上之機械及設備(含電腦軟體設備費)。
2. 經常門:凡不屬於上述資本支出之各類歲出均屬之。

否,內容相同即可。惟採購前(如決標會議時、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單、小額採購洽廠商前等),須至「產品異動」確認產品資訊更新或下架情形,並確認產品仍列於採購當時有效的選購名單。

否,可自行訪尋廠商購買相同產品,惟廠商須符合下列條件,並於驗收時確認已取得原廠授權證明:
1. 為國內合法登記公司。
2. 非陸資企業。
3. 未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列為拒絕往來對象。

1. 採購單位可自行選購採購當時有效的選購名單中的產品。
2. 機關或學校經公開會議決議(與會人員應有代表性)後,自行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
3. 擇定採購產品前(如決標會議、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單、小額採購洽廠商前等),應至「產品異動」確認是否更名或下架,並確認產品仍列於採購當時有效的選購名單。
4. 產品若有安裝於伺服器需求,建議依資訊系統服務向上集中管理原則辦理,以降低資安風險。
5. 網站產品銷售資訊(功能介紹、功能試用、參考售價、聯繫窗口及購買管道)非本計畫審查範圍,由廠商自行提供,僅供參考;廠商應善盡誠信原則詳列資訊,採購單位應確認教學現場所需產品,雙方各盡職責以降低採購爭議。

可一併採購。惟硬體或教具包等非屬選購名單所列品項,不受本計畫經費補助,其費用請自籌經費辦理。

每年更新2次,分別辦理既有品項年度續期及新品公開徵求;實際公告及更新時間依當年度作業期程與產品徵求情形調整。當年度續期名單公告後,前一年度選購名單即失效。採購單位應於採購前確認產品是否列於採購當時有效的選購名單中。

原因為:(1) 該產品沒有國內原廠或代理商提出申請;(2) 該產品不符合徵求範圍或未通過審查;(3)產品未辦理年度續期或未完成續期程序。相關規定請參閱「產品年度續期暨公開徵求作業須知」。

廠商應於產品版本更新、功能變更或授權文件變動時,主動登入產品公開徵求系統,依規定提出『產品資訊更新暨下架申請』,並確認產品仍符合本須知各項資通安全要求。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產品資訊更新或下架。

如有上述需求,請來信service@sdc.org.tw申請,或於週一至週五AM9:00-PM6:00洽(02)6600-2562諮詢網站客服人員。

應提供足供審查委員完整評估產品內容之試用資料,包括試用網址、帳號密碼、操作說明、內容樣本或演示影片等;是否足以作為審查資料,依產品實際內容及審查需要認定。

資料經系統完成收件後,廠商不得自行編輯或重新上傳。如收到補件通知,應於指定期限內依審查意見補正並重新送出;逾期未完成補正者,得不予受理。

是。所有申請產品均應提交產品對外連線清單。產品如有對外連線,應詳列IP/Domain、服務提供商、連線用途、國家或地區及個人資料實際儲存地等資訊;如無對外連線,應勾選無對外連線聲明後提交。

具網路連線之產品、無網路連線之套裝軟體、行動應用程式及符合免附條件之產品,應分別依當年度作業須知所列產品態樣及資安文件要求辦理。檢測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依正式送件資料及審查結果認定。

本計畫未規定固定報告格式。報告至少應載明檢測對象、產品名稱與版本、檢測範圍、日期、方法或基準、檢測結果、風險等級及修補建議,並應於申請年度內有效。含中等以上風險項目者,應先完成修補並重新檢測後再送件;是否符合規定,依正式送件資料及審查結果認定。

多項產品能否共用報告,應依報告涵蓋範圍及產品對應關係認定。產品如同時符合無對外連線、無個人資料填寫或蒐集、屬純教學影音或靜態資料、以實體媒體交付,且不含可執行程式等條件,得依規定申請免附;是否可共用或免附,依正式送件資料及審查結果認定。

本計畫不指定或推薦特定檢測單位、認證方案或檢測工具。廠商可自行洽詢具資安檢測能力的第三方單位;如依產品態樣使用商用弱點檢測工具,應確認工具具正式授權,且漏洞資料庫於檢測時處於有效維護狀態。報告是否符合規定,依正式送件資料及審查結果認定。

所有廠商均應提交AI產品切結書,並勾選產品是否包含AI功能。具AI功能者,應揭露技術類型、模型來源、版本、用途及資料處理方式;如具代理式AI功能,另應說明自主執行範圍、第三方工具或外部API、人工確認、權限控管、操作紀錄及異常處理等措施。

如有生成內容不當、資安疑慮、外部通報或查核異常等情形,本計畫得要求限期補充。既有產品新增AI分析功能或外掛AI模組,涉及實質功能變更,應另循公開徵求程序重新申請;是否須補充文件及是否採認,依正式送件資料及審查結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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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之選購名單產品,廠商可於本網站自行維護產品銷售資訊,其產品銷售資訊非屬本部審查範圍,惟廠商應善盡誠信原則,刊登詳列清楚的功能介紹、功能試用、參考售價、聯繫窗口及購買管道等,以提供採購單位充足完善的產品資訊。採購機關應考量產品特性、設置環境與使用對象之特殊性,並於採購前,依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應遵循之相關規範,評估包含但不限於產品功能、設置環境、資料處理、帳號權限管理方式與維運模式等項,是否符合其資通安全管理需求;另亦應於學術倫理及我國資安與相關法律規範下,管理和引導學生正確使用,以確保產品使用方式符合教學需求。

關於本網站

本網站由資策會數位轉型研究院製作,本網站支援 Edge、Firefox、Chrome、Opera、Safari以上瀏覽器

相關連結

教育部「AI人才方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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