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選購名單所列產品,教育部有推薦的嗎?

否,選購名單所列產品係為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補助採購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所需,採購單位應依教學需求自行評估選購。

如何於選購名單查詢所需產品?

可透過網站所提供的關鍵字(產品名稱或廠商名稱)查詢功能或於歷次選購名單中查詢。

如何了解選購名單所列產品實際內容和售價?

各產品之「產品特色」、「 需求規格」、「產品DM或型錄」、「功能介紹」、「功能試用」、「參考售價」、「聯繫窗口」及「購買管道」等資訊皆已公告於本網站,或可逕向名單所列產品聯繫窗口詢問。

網站有什麼功能可輔助找到適合的產品?

網站有提供產品屬性分類,如:數位內容組(適用學制、年級、學科)、課堂教學軟體組(課前、課堂、課後),使用者可透過這些屬性篩選功能,更準確地尋找到符合需求的產品。操作方式如下:
1.在網站上方點擊「進階搜尋」,啟動進階搜尋功能。
2.搜尋列下方會出現以下三層屬性選單:
(1)學制:可以選擇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等選項,亦可複選。
(2)年級:根據不同學制提供相關年級,至少需選擇一個年級,亦可複選。
(3)適用領域科目/適用議題:至少需選擇一個領域、科目或議題,亦可複選。

補助經費是資本門或經常門,會影響採購產品嗎?

會,使用經費的經資別會影響採購的產品,若使用資本門經費,僅限採購單價1萬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產品。

相關標準請參考「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的規定:
1.資本門:用於購置耐用年限2年以上且金額1萬元以上之機械及設備(含電腦軟體設備費)。
2.經常門:凡不屬於以上資本支出之各類歲出均屬之。

是否僅能購買與選購名單名稱一樣的產品?

否,內容相同即可。惟採購單位在採購產品前(如決標會議時、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單、小額採購洽廠商前等),須至產品異動確認產品資訊更新或下架情形,並確認是否仍為本部選購名單之產品。

是否僅能向選購名單上的廠商購買?

否,可自行訪尋廠商購買相同產品,惟廠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並於驗收時確認該廠商已取得原廠授權證明,以確保產品採購來源正確性:
1.為國內合法登記公司: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
2.非陸資企業:至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查詢。(https://www.moeaic.gov.tw/)
3.未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列為拒絕往來對象: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 查詢服務 > 廠商相關 > 拒絕往來廠商查詢。
(https://web.pcc.gov.tw/vms/rvlm/rvlmPublicSearch/indexSearchRvlmPublic)

選購名單每年更新幾次?何時更新?

每年更新2次,每年約5月及9月更新。實際更新時間依產品公開徵求狀況調整。

縣市或學校推薦的軟體未入選選購名單原因為何?

縣市或學校推薦的產品未被納入「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選購名單」原因為:(1)該產品沒有國內原廠或代理商提出申請及(2)該產品不符合徵求的範圍或未通過審查,相關規定請參閱產品公開徵求說明。

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方式為何?

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的採購規則如下:
1.採購單位可以自行選購本部歷次公告的選購名單中列出的產品。
2.機關或學校經公開會議決議(與會人員應有代表性)後,自行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
3.採購單位在擇定採購產品前(如決標會議時、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單、小額採購洽廠商前等),應「產品異動」確認產品資訊是否有更名或下架情況,並確認所選產品仍在本部的選購名單中。
4.採購產品若有安裝於伺服器需求,建議依資訊系統服務向上集中管理原則,以降低資安風險。
5.網站產品銷售資訊(如功能介紹、功能試用、參考售價、聯繫窗口及購買管道)非本部審查範圍,係由廠商自行提供,僅供採購單位參考,另產品銷售形式較多元,廠商應善盡誠信原則,刊登詳列清楚的相關資訊,採購單位應確認教學現場所需產品,由上述雙方各自善盡職責,以降低採購爭議。

選購名單上所列品項若有搭配之硬體或教具包,能否一併採購?

可一併採購,惟硬體或教具包…等非屬「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選購名單」所列品項,不受「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 經費補助,其費用請自籌經費辦理。

「流水號」及「產品序號」,有何差異?為何有些軟體沒有流水號?

「流水號」是在公開徵求階段廠商送件的編號;「產品序號」是根據徵件年度、次號和組別編定的產品編號,用於標示選購名單中的各個產品。自112年起,網站已正式啟用「產品序號」,請各縣市和學校在填報採購清單時,統一填報「產品序號」。

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公開徵求辦理方式及期程為何?有何限制?

1.每年辦理2次產品公開徵求,時間預計為3-4月及7-8月,實際辦理時間詳網站公告資訊。
2.公開徵求對象為國內產品原廠或國內、外原廠授權之在臺代理商(限以1家為代表)。
3.產品類型包含:數位內容、課堂教學軟體及遠距教學軟體。每次公開徵求前函請各縣市及學校提出需求產品,於徵件期間彙整公告各縣市及學校產品需求,函知需求產品原廠或國內代理商及相關法人團體所屬業者提出申請,另亦受理業者自行投件,經教育部審查機制通過後納入「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選購名單」,相關資訊公布於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網站(https://pads.moe.edu.tw/)」。
4.送件廠商或其提供之產品有「產品不納入選購名單說明」所列情形者,不符合本案公開徵求需求,其所提供之產品,本部將逕不納入選購名單。
5.已納入選購名單之產品,不需再提出申請。

已納入選購名單之產品如需更新或下架,應如何申請?

如選購名單產品需辦理資料更新或下架,請於網站下載並填具「選購名單產品資訊更新暨下架申請表」後寄信至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提出申請。

原廠需更換產品代理商、產品公開徵求系統更改聯絡人資訊與信箱應如何申請?

如有上述需求,請來信[email protected]申請,或於週一至週五AM9:00-PM6:00洽(02)6600-2562諮詢網站客服人員。